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7年9月8日发布),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评选优秀企业家”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中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评选“优秀企业家”,引导并激发一批爱国敬业、诚信经营、创业创新、追求卓越、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群体;促进全社会共同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实干的舆论氛围,使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在改革创新、推动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评选范围
企业依法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的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负责人(境外及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候选人条件
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市场,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事件等,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候选:
(一)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无政府部门处罚记录且候选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候选人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年限在3年以上;
(三)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较好;
(四)候选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进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四、评选指标
综合考察企业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体现出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及其所属企业的行业地位、榜样力量,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获得的荣誉、奖励等因素,评选具备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优秀企业家。评选指标如下:
1.创新精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2.诚信精神:诚信经营,信诺履约;
3.拼搏精神:艰苦奋斗,敢于拼搏;
4.工匠精神:专注品质,追求卓越;
5.社会责任:热爱公益,回报社会;
6.荣誉奖励:企业家荣获的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荣誉和奖励。
根据以上指标,设定分值,制定评分标准。
五、评选流程
(一)推荐提名:
根据申报条件,采取第三方推荐和企业家自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优秀企业家”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组织相关材料报送至活动评选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候选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
(三)评审程序:
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依照本次活动的评选指标和评分标准,从候选人名单中进行评选,差额评选产生名单并报协会复核确定。
六、表彰及推广
(一)发布及表彰:
在2017年11月29日举办的2017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暨第十一届中国中小企业节期间,为获得“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证书并授牌。“优秀企业家”事迹汇编成册,供企业家们学习借鉴。
(二)推广与支持:
1.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网及《企业导刊》对评选结果及优秀企业家事迹进行专题宣传。
2.推荐合作主流媒体对评选结果和优秀企业家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3.面向协会会员和全国中小企业社团组织工作体系对评选结果及事迹汇编进行宣传,择机组织优秀企业家宣讲分享经验。
4.协会优先对获奖企业家及所属企业给予服务和扶持;并向地方政府中小企业主管单位推荐其事迹和典型案例。
七、相关事宜
1.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可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选资格。
2.候选人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于2017年11月15日前寄送至评选办公室;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政府主管单位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八、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A座六层616室(100045)
联 系 人:黄老师、毛老师
联系电话:010-88653646、010-88653647
E-mail : huangchenxiao@ca-sme.org
maoyuanting@ca-sme.org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