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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1-01 12:59:41    文字:【】【】【

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01

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7年11月27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02

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92、6810446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二)“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10、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三)“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778、68338941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方宏威;

电话:0591-87881523。 


(四)“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17、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六)“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96、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七)“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72、68104423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周林平;

电话:0591-87881102。 


(八)“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67、6810449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九)“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17、68207716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方宏威;

电话:0591-87881523。 


(十)“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25、68207724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十一)“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1026


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01

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7年11月27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02

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92、6810446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二)“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10、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三)“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778、68338941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方宏威;

电话:0591-87881523。 


(四)“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17、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六)“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96、68104457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七)“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72、68104423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周林平;

电话:0591-87881102。 


(八)“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67、6810449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九)“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17、68207716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方宏威;

电话:0591-87881523。 


(十)“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25、68207724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91-87883286。 


(十一)“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赵中川;

电话:0591-87881686。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1026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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