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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7年(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7-09-19 17:00:42    文字:【】【】【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北岸经信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莆市经信技术[2017]420号)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莆市经信技术[2017]4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组织申报2017年(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在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中开展认定工作,请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等部门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按照《指南》要求填写《莆田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莆田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要根据《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会同科技、财政部门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上报市经信委,推荐企业名单同时抄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4-2293357,电子邮箱:ptjmwjsk@163.com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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