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根据《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101号),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7〕30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地市,请所在地知识产权、经信部门于7月24日前联合行文向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送两部门邮箱。
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1-2个地市。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专利管理处吴燕榕陈晓晶
联系电话:0591-87889169 87819179
电子邮箱:15046890@qq.com
省经信委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处罗天进
联系电话:0591-87833524
电子邮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闽知管(2017)23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的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