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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厦洽会现代服务业专场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7-07-07 15:41:35    文字:【】【】【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厦洽会现代服务业专场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函服务〔2017〕612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物流牵头部门,福州市经信委、厦门市经发局,福州市金融办、泉州市金融工作局,省物流协会:

    经省政府同意,9月18日厦洽会期间省直有关部门将联合举办2017年现代服务业专场对接会。根据对接会工作方案,我委负责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等招商项目的策划、招商及推荐签约。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物流牵头部门认真梳理、掌握本地区物流项目招商需求,做好项目的征集、筛选,并填报招商项目表(附件1,可从我委网站下载。每个项目一张表,下同)。同时,在项目征集的基础上,请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各推荐上台签约物流项目3个(不局限,下同),其余地市各推荐1-2个。

    二、请各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工业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工作,并填报招商项目表。在此基础上,针对各自主管的行业,各推荐1个上台签约项目。

    三、在各地报送的招商项目基础上,我委将梳理、筛选后确定专场对接会的招商项目。请各地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做好招商项目的推介、对接工作,按时填报招商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招商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目前已投产项目的续建、扩建、再建项目;二是已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三是未明确合作对象的项目。项目原则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来闽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运营基地等不受投资限制,但需标明注册资本)。招商对象为省内外企业或机构。

    五、请省物流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力量,协助做好物流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上台签约项目的推荐及后续的项目推介、对接工作。

    六、请各主管单位确定一位联系人,连同招商项目表及推荐上台签约项目于7月18日前报我委,招商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请分别于7月30日、8月30日前报我委。

    联系人:薛尚泉(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551081、13799971636

    传真:0591-87830084

    邮箱:scfwyc@fjetc.gov.cn

附件


1. 招商项目表招商项目表.doc

2. 招商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招商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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