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导航菜单
 
 
新闻动态
文章正文
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7-06-27 09:23:12    文字:【】【】【

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闽经信技术〔2017〕160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各有关企业,省内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培养和选拔工业机器人领域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工信部、人社部、教育部、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工信部联人函〔2017〕178号),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经信委、人社厅、教育厅、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丰泽区人民政府、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三)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和泉州市经信委,负责与全国大赛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我省比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竞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实施,同时结合我省企业生产实际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发展状况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安装、调试、操控工业机器人完成指定任务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总成绩中理论知识成绩占20%,实际操作占80%。大赛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参照国赛技术方案另行发布,2017年国赛技术方案可从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官网(https://www.miit-skillschina.cn)下载。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组织形式

   (一)竞赛分组

        大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

   1、职工组:具有工业机器人应用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企业员工、教师)。

   2、学生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具备较高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企业员工向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报名,由设区市经信部门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每所职业院校可推荐1名教师和2名学生向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名,报名表邮寄到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职成处706。

   2、比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决出一、二、三等奖并选拔出6名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3名,按竞赛成绩排名先后选派)参加全国大赛。职工组中最多可有1名来自职业院校的教师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本次大赛报名时间截止7月10日,比赛具体时间和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本次大赛地点设在黎明职业大学,由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和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五、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竞赛奖励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省级一类赛标准执行。对本次竞赛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中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参赛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一等奖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五一劳动奖章”(非企业负责人且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4、一等奖获奖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

  (二)学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决赛中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参赛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参赛单位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学生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经信、人社、教育部门,市总工会和团市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此次大赛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于6月20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七、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省经信委机关纪委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叶翔

        电  话:0591-87430161

        传  真:0591-87800532

  (二)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程征

        电  话:0591-87091240

        传  真:0591-87856493

  附件: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职工组报名表.doc      

        3.学生组报名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关于举办福建省首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闽经信技术〔2017〕160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各有关企业,省内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培养和选拔工业机器人领域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工信部、人社部、教育部、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工信部联人函〔2017〕178号),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经信委、人社厅、教育厅、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丰泽区人民政府、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三)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和泉州市经信委,负责与全国大赛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我省比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竞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实施,同时结合我省企业生产实际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发展状况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安装、调试、操控工业机器人完成指定任务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总成绩中理论知识成绩占20%,实际操作占80%。大赛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参照国赛技术方案另行发布,2017年国赛技术方案可从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官网(https://www.miit-skillschina.cn)下载。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组织形式

   (一)竞赛分组

        大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

   1、职工组:具有工业机器人应用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企业员工、教师)。

   2、学生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具备较高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企业员工向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报名,由设区市经信部门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每所职业院校可推荐1名教师和2名学生向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名,报名表邮寄到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职成处706。

   2、比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决出一、二、三等奖并选拔出6名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3名,按竞赛成绩排名先后选派)参加全国大赛。职工组中最多可有1名来自职业院校的教师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本次大赛报名时间截止7月10日,比赛具体时间和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本次大赛地点设在黎明职业大学,由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和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五、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竞赛奖励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省级一类赛标准执行。对本次竞赛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中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参赛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一等奖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五一劳动奖章”(非企业负责人且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4、一等奖获奖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

  (二)学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决赛中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参赛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参赛单位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学生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经信、人社、教育部门,市总工会和团市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此次大赛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于6月20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七、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省经信委机关纪委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叶翔

        电  话:0591-87430161

        传  真:0591-87800532

  (二)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程征

        电  话:0591-87091240

        传  真:0591-87856493

  附件: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职工组报名表.doc      

        3.学生组报名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7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