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市经信服务〔2016〕18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拟在全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相关申报表格请自行从我委门户网站(www.ptetc.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办法》及其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经汇总(表格见附件2)后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并随附一式3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及光盘)。我委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三、认定程序
对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符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我委将按《办法》规定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及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现场专项审计,确定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经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将作为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先决条件。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 221308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