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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于:2019-08-06 10:02:23    文字:【】【】【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秘书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章程赋予秘书处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及本会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秘书处各部门工作岗位。
第三条  各岗位职责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性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会计岗位职责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省有关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第五条  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如实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第六条  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报齐全、清晰、准确。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第七条  保管好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银行印鉴,按照本会审批权限使用。
第八条  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第九条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出纳岗位职责
第十条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发票等凭证保管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八不准制度。
第十二条  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
第十三条  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之内。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第十五条  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在财务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第十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文秘资料员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和公文知识,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九条  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送阅和保密,不遗失,不遗漏,不泄密。
第二十条  负责秘书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
第二十一条  负责本会所有书面材料、音像资料、电子文件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会议记录、光盘、照片、合同、证书、会员档案等。
第二十二条  负责本会公章的保管和防伪工作,按照本会规定审批权限使用公章,并对公章使用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人事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  负责本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考务组织。
第二十五条  负责本会工作人员的出勤登记。
第二十六条  负责起草和执行协会的人事管理各项制度。
第二十七条  负责本协会工作人员培训、职称、外事、党务群团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九条  负责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  负责本会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校核、发布和维护工作。
第三十一条  认真执行本会网站信息发布权限和保密有关规定。政府部门网站登载的信息,可校核后直接发布。涉及本会利益的重大事件信息,须报经会长同意方可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本会秘密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会秘书处。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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