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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
作者:    发布于:2021-03-24 10:41:00    文字:【】【】【

 为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力引领带动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以及《福建省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决定今年继续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专家服务基地。


申报数量


  今年计划遴选建设1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各推荐2-3家候选基地。基地申报推荐过程中要重视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返乡下乡创业集中地区倾斜。


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对服务基地有一定投入,每年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不少于5万元,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二)基地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三)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与10名以上专家建立良好联系,每年开展专家服务活动不少于10人次,并注重加强示范性成果的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基地建设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和管理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平台。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连同申报表电子版提交给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汇总,于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申报表及电子汇总表)连同申报请示件报送省院士专家工作中心。


支持政策


(一)省人社厅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向认定的省级基地颁发“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标牌,作为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对于认定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经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请,省人社厅对基地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可以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选派专家赴基地开展帮扶活动。


  (三)每年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推荐1—2家基地,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评选。对被确定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国家人社部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适时组织开展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促进观念更新,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家服务基地信息交流,总结交流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健康发展。


其他事项



  各地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院士专家工作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开开,联系电话:0591—87677268,18******722,0591—87318736(传真)。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中心,邮编350003;邮箱:87677268@163.com。
























2021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4〕617号)安排,每年4月、8月分两次开展增补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请增列省重点项目,必须符合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标准(详见附件),且项目前期工作达到一定的深度(即已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已经核准或备案,项目用地已落实或已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年内能开工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商品房项目,不能列入增补省重点项目。


申报单位


(一)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审核汇总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备选项目(独立设置重点办的设区市由市发改委与市重点办联合申报),我委不直接受理县(市、区)政府、发改局或项目单位申报。

(二)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汇总申报;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发改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申报。


申报时间


今年4月份第一批增补申报时间为4月1日——14日,8月份第二批增补申报时间为8月1日——14日。



来源:省发改委  省人社厅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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