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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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20〕785号
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二)经营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经营状况良好;
(五)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六)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1)。
强化服务
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主动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积极沟通,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衔接配合,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并对企业获得借款及后续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各地区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地方“信易贷”平台,并与全国平台深度联通,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方“信易贷”平台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引导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关经营数据,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定制化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风险缓释基金,出台多元化的风险缓释措施。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定期向各地区反馈企业获得贷款情况和企业债务违约等拖欠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帮助协调企业经营困难。
申报时间:每月20日前
附件1.信用承诺书
附件2.“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