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函中小〔2019〕61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的通知》(闽企联〔2019〕35号)要求,省企联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推荐办法,请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参与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福建省内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任职满3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之前任现职。
(二)突出时代性、先进性、先导性、典型性
1.时代性。候选人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勇于担当,具有“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福建企业家精神,积极投身于新时代新福建的建设。
2.先进性。候选人具有开阔的视野,改革开放意识强,注重企业理念、技术、市场和管理等创新,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拥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形成激励企业创新创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3.先导性。候选人具有战略前瞻性,企业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代表所在行业的技术发展和产业演进方向。企业产权***度健全,法人治理完善,经营机***充满市场活力,企业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省行业前列。
4.典型性。候选人以身作则,严于修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口碑。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为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在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候选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任职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较大安全事故,未发生失信、劳资冲突、违法犯罪事件。
(四)曾于往届获得过“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不再作为本届申报评选对象。
(一)填写《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
(二)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参评企业家*********复印件;
(四)填报企业2017-2019年主要经营指标表并附所在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年终财务决算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征求意见表》必须征求候选人所在地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附候选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
(六)全国、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奖项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七)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
材料(一)、(四)、(五)所涉及的表格可在省企联网站www.fjec.org.cn上下载。请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将完整资料纸质版提交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电子版发送至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春莺 0591-87822360
传真:0591-87833147
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内8号楼334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