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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出台 鼓励“三高”企业积极申请(附操作指南)
作者:    发布于:2019-12-11 15:15:16    文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厦门市应急还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修订出台《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厦金管〔2019〕91号),主要都有哪些变化呢?


主要变化

1、原《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应急还贷服务对象,是指工商登记在厦门,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还贷的企业”,其后增加两点:
(1)续贷资金不得用于厦门市域外的项目
(2)鼓励本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积极申请。


2、应急还贷使用期限由“不超过15天”修改为“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有以下特殊申请需求的,三方联合审核通过即可申请
针对有以下任一特殊申请需求的企业,经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三方联合审核予以通过的,可申请应急还贷服务:
(1) 单笔金额超过2亿元;
(2) 使用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累计超过两次;
(4) 全市重点企业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对企业应急还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

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操作指南



政策背景



厦门市修订印发《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厦金管〔2019〕1号),更好地为厦门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业务。


原则:政府主导、国企主办、政策化运行



(1)主管部门: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管理人: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申请人:应急还贷服务对象即申请人,是指工商登记在厦门市,拟申请短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企业。鼓励本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积极申请。




操作步骤



轻松五步,解决资金周转难


1、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

向银行提交这些材料《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原文链接);企业营业执照、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人*********等资料;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等。


2、银行同意续贷后向管理人递交材料。

注:银行需在《申请表》中“贷款银行承诺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3、管理人内部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4、管理人与申请人签订合同。


5、银行与申请人办理相关续费手续。


银行与申请人签订续贷相关合同并办妥相关担保、抵押手续。银行向管理人出具《转款通知函》。


即可发放应急还贷资金!!!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还贷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应急还贷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请提前办理银行续贷手续并取得银行续贷承诺。


4、有以下特殊申请需求的,三方联合审核通过即可申请


     对于有以下任一特殊申请需求的企业,经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三方联合审核予以通过的,可申请应急还贷服务:


(1) 单笔金额超过2亿元;

(2) 使用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累计超过两次;

(4) 全市重点企业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对企业应急还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





原文如下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金管〔2019〕91号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厦金融办〔2018〕95号)以及补充通知(厦金融办〔2019〕19号)于2019年10月到期。结合一年来运行情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对前述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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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完善服务对象内容
//


  原《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应急还贷服务对象,是指工商登记在厦门,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还贷的企业”。其后增加两点:一是续贷资金不得用于厦门市域外的项目;二是鼓励本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积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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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长应急还贷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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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贷资金使用时间由“不超过15天”修改为“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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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加联合审核情形及完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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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两项联合审核情形。据此,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有权进行三方联合审核予以通过的情形共计四项:一是单笔金额超过2亿元;二是使用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三是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累计超过两次;四是全市重点企业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对企业应急还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具体流程上,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分别出具审核意见,三方联审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的,管理人即可办理企业应急还贷的放款手续。

  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中小企业在线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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