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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注意!10月25日—10月31日,福建省增值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
作者:    发布于:2019-10-09 10:02:32    文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2019年第10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1日我省将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管理系统2.0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建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5日零时至2019年10月31日07时59分对增值税******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19年10月25日零时至2019年10月31日07时59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工作,在此期间,福建省税务局将暂停增值税******系统的运行。届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与增值税******相关的涉税业务。包括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迁移、注销(含简易注销);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增值税普通******(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二手车销售统一******的核定、领用、冲红、***开(含通过微信、支付宝、“易办税”“闽税通”“金财票易开”等途径***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开)、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清卡、解锁、注销;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逾期)、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因作废、冲红***开******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等业务事项(详见附件)。同时起,福建省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服务。

二、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二)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增值税普通******(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二手车销售统一******的开具、作废。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9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以及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信息系统恢复业务办理。

四、业务办理提醒

(一)为确保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能够正常开具******,请纳税人核查库存******是否足够停机期间使用,需要申领******的,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量有关事宜。

(二)为确保停机期间纳税人端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金额及时更新,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至少登录两次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更新。如联网登录后发现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金额为零且无法更新,请及时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三)系统升级完成后,“增值税******确认平台”将更名为“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即使已通过办税服务厅扫描认证之后,仍需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签名确认******用途,否则,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特定企业,需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勾选确认。

(四)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开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申报、******领用等涉税事项,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影响。

(五)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积极参加******系统2.0版有关培训辅导。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六)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停办业务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6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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