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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最高补50万!@宁德企业 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云上平台)申报开始啦,截止10月12日
作者:    发布于:2019-09-29 09:59:01    文字:【】【】【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云上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138号)、《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255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18〕30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上云上平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上云上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19〕44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在宁德市内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当登录“福企网”平台注册,与平台已入库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协议,推送上云有关情况。

  (3)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255号)文件明确的上云内容范围。

  2.补助范围标准

  (1)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应为2018年4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与入库云服务商签订合同并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云服务费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8年已获得云服务费用补助的企业,仅补助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云服务费用;

  (2)补助标准按不超过云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即单个企业2018年度与2019年度云服务费用的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

  (3)企业上云上平台预付云服务产生的费用,按照时间占比平均计算出本次补助的金额(取整数);

  (4)若省级切块资金额度不足,则按省级切块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补助标准。

  3.申报材料

  (1)宁德市“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纳税证明(近六个月);

  (3)福企网提供的上云凭证(盖章);

  (4)与入库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协议、企业购买云服务内容及费用清单明细,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盖章);

  (5)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及涉黑涉恶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联文上报宁德市工信局和财政局。

  2.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 gxj.ningde.gov.cn/),点击“惠企系统”专栏后,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企业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

  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相关项目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要求,请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 gxj.ningde.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3.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2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进行奖补的政策可与各级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使用,即享受上云奖补的企业当年度仍可申请其他财政资金项目;上云奖补范围需剔除已享受“宁德市中小微企业的企业上云服务券”补助项。

  (二)对已通过评审拟予以资金补助的项目,采用统一招标(邀标、议标、跟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对项目专项审计。

  (三)各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1.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福企网”)

  联系人:刘行飞,

联系电话:18950311153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推进科

  联系人:李宇辉,联系电话:2533969,电子邮箱:jmwdzk@163.com。

  附件:

1.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上云上平台” 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7日

来源:宁德市工信局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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