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导航菜单
 
 
新闻动态
文章正文
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作者:    发布于:2019-08-07 14:46:27    文字:【】【】【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近几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违规收费明显减少,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仍然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影响简政降费政策落实和营商环境优化,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贯彻到位,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防止出现冲抵效应,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系统清理、健全机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查处力度
(一)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抓紧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调研摸底,认真组织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对自查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举一反三改进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本行业、本系统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国务院各部门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二)各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银保监会督促指导各商业银行总行,严格对照“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七不准”: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四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在全行组织自查自纠,坚决清理规范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银保监会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随机抽查和典型案例曝光。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民政部、国资委结合各部门、各商业银行自查自纠情况,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领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对抽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民政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事项一律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布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国务院各部门要梳理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确有依据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统一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并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或实际不再需要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及时修订相关规章、政策性文件,提出法律法规修改建议。(国务院各部门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五)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部署清理各级政府部门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办理的事项。属于政府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规定纳入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确需以行政委托方式交由事业单位等承办的行政管理事项,按规定纳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六)集中公示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部署所属部门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下属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性质和具体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七)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统一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费用逐项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
(八)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九)落实经费保障要求。相关涉企收费项目取消、减免后,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由财政予以保障的支出,应当纳入政府预算予以安排。各地区要对有关预算安排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保障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确保合理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保障预算安排为由违规收费。财政部要持续加大预算监管力度,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负责,持续推进)
(十)依法依规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各地区、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放宽准入条件,加快市场培育,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中介机构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十一)建立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企业减负调查评估工作,建立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各地区、各部门降费减负和治理违规收费情况进行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持续推进)
(十二)健全治理法律体系。研究推进收费监管立法,完善收费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各类收费主体依法收费意识。(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降低制度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2019年8月3日

 

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同意,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方、各部门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要点进行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情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力度,连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方、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增加了企业负担,直接蚕食和抵消了改革红利。为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等部门研究形成了《通知》,对下一步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建立完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作出制度安排。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通知》在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措施。  

第一条至第三条,围绕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查处力度,提出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本行业、本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银保监会督导各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清理规范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民政部、国资委在各部门、各商业银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随机抽查,曝光典型案例。  

第四条至第七条,围绕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提出国务院各部门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统一在官方网站公布;各地方、各部门要公布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办理的事项;地方政府部门要公布下属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政府要发布本地区统一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并逐项明确费用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围绕建立健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提出要建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落实涉企收费项目取消、减免后的经费保障要求;依法依规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放宽准入条件,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建立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成效评估机制;推进收费监管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法律责任。

 

问:《通知》提出的举措有哪些创新点? 

答:《通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提出了新的举措和要求: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但凡涉企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第三方服务事项、行政委托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都要一律公开,没有例外。二是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边公示边清理,对政府部门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要坚决取消。三是加大财政保障和预算监管,防止地方政府以保障预算安排为由违规收费。四是引入第三方评估,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标准,客观评价降费效果及涉企收费治理成效,加强社会监督。五是建立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健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六是加快收费监管立法,推动“收费法定”,明确乱收费主体的法律责任。

 

问:《通知》中提出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该项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各商业银行要对照“七不准、四公开”组织自查自纠,这两项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重点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行为进行抽查。 

 

问:《通知》中对推进收费监管立法工作是如何考虑的? 

答:目前,收费监管工作更多依照《价格法》和相关收费管理文件来认定,很难避免政策的碎片化,不利于收费的长效化监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落实《通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收费监管立法,加快国家机关收费监管法规出台,明确乱收费法律责任,逐步实现收费监管规范化、法制化。 

 

问:《通知》规定了将对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开展第三方评估。请问开展第三方评估在治理工作中有怎样的作用? 

答:建立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在落实《通知》要求中“走过场、搞变通”的关键一招。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有没有效果,要以是否提升了广大企业的获得感为主要衡量标准,不能政府部门自己说了算。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就是要把企业的真实感受收集上来,把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的成效和不足反映出来,为进一步找准问题、完善政策、抓好落实提供重要参考。此项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推进。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问:《通知》对于实施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通知》的出台,对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通过治理,坚决取消一批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有助于直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二是实施涉企收费事项一律公开,涉企收费举报快速查处、高效办理、联合惩戒等制度后,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推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的社会共治,涉企收费将更透明、企业维权将更便捷。各类涉企乱收费,尤其是“隐性”乱收费将无处遁形。三是各地方、各部门将以收费治理为突破口,加快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委托其他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等事项,加快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加快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刀刃向内、真刀真枪地检视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些举措,将保障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更助力企业能够轻轻松松办事,红红火火发展。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7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