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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开始申报,最高补60万!
作者:    发布于:2019-07-13 15:28:19    文字:【】【】【

闽林文〔2019〕79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林文〔2017〕100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一)林业科学研究与推广

  1.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野生栽培、产品精深加工和种植技术规程;

  2.花卉和观赏植物培育、沿海防护林建设、病虫害防治、森林质量提升及可持续经营;

  3.土壤保育、土壤改良、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

  4.森林旅游与休闲康养、木竹高效加工利用、林产化工绿色生产以及为精准扶贫提供支撑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业态。

  (二)林业科技示范园区

  重点支持在建的省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实用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科技含量高、示范效果好的示范基地建设。

  (三)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

  重点支持现有省属国有林场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中科技试验林的维护,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推荐数量和有关要求

 

   科研和推广项目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推荐上报。各设区市林业部门(含国有林场)、省林科院、福州植物园和福建农林大学推荐项目数各不超过6个,其他局直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推荐项目数各不超过3个。

  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局直有关单位要按照2020年项目申报的支持重点、推荐数量以及《申报指南》里的申报对象、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务必把好项目申报关,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时限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将材料报省林业局、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林业局科技处 阮茜

电话:0591-87807234;

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廖鹏辉,

电话:0591-88608068。


福建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7日

 来源:福建政企直通车涉企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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