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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启动
作者:    发布于:2019-06-19 14:41:30    文字:【】【】【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榕农综〔2019〕12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榕农〔2019〕 11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从种植和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中, 评定不超过5个“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不超过10个“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申报条件
“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一)申请人必须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拥有者或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法人或组织,注册地、农产品产地在福州市境内;

(二)申请人及其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具有良好的维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能力、业绩,有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保护措施和扶持政策;

(三)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之一,核心企业(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标识使用率达到100%;

(四)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实施基地标准化生产,核心企业(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所生产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必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五)在特定的生产区域内有一定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其中核心基地不少于30%),产业集聚明显,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六)产品知名度较大,具有良好的品质和美誉度、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发展空间,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七)注重提升品牌价值,设计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和宣传用语,开展强有力的品牌形象塑造,并已成为地方政府对外宣传推介的名片;

(八)应建立质量诚信联盟机制,实施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称号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地在福州市境内,产品注册商标满二年以上; 

(二)优先评选认定在福州市境内有固定生产基地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且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三)有一定生产规模且品质优良,实行标准化生产,有规范的生产技术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食用农产品必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四)产品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具有良好口碑,深受消费者认可,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市内乃至省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类的初级农产品销售额必须分别达到15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初加工农产品销售额必须分别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 1500万元以上。对于快速成长的新兴产业或品牌发展潜力巨大的产品对产品销售额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注重诚信经营,有健全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质量责任可追溯,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


(一)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福州市境内的;

(二)近三年内产品在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有不合格记录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件,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近三年内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的;

(五)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六)生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产品;

(七)有偷税漏税、掺杂使假、虚假广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失信行为的;

(八)有其它不符合知名农业品牌申请条件的。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申报书可从福州农业信息网、福州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福州林业信息网下载)。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可根据推荐名额(附件3) ,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特别是对申报单位自评表中的自评分和佐证材料要认真核实确认。审查、核实通过的签署推荐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连同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于2019年6月30日前分别对应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林业局。市级主管部门将分别组织专家初评,按照附件4名额推荐正选名单和备选名单,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市品评办。由市品评办汇总进行统一公示,并报市品评委会审议表决确定。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单位: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  来

联系电话:83811810 

Email:fzgreenfood@126.com 

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单位: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吴旭辉

联系电话:13559138077

Email:fzsyyzyfz@163.com

市林业局 

联系单位: 福州市林业局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徐明锋

联系电话:13328661688

Email:1079446917@qq.com



来源:福州市农业局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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