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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业保险新增葡萄、茶叶等7个特色险种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6-26 14:01:53    文字:【】【】【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保险在灾害防范和风险补偿的功能作用,2018年我省农业保险新增葡萄、莲籽、食用菌、肉牛、兔、枇杷、茶叶等7个品种,财政对参加上述保险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予以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县级财政补贴不低于保费的20%,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各险种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等情况具体如下:

葡萄种植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5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莲籽种植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食用菌栽培保险


每袋、筒的保险金额不超过3元,或每平方米的保险金额不超过7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10%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肉牛养殖保险


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6000元或12000元两档,由投保人自由选择;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兔养殖保险


每只兔保险金额不超过3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8%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来源:省财政厅金融处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保险在灾害防范和风险补偿的功能作用,2018年我省农业保险新增葡萄、莲籽、食用菌、肉牛、兔、枇杷、茶叶等7个品种,财政对参加上述保险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予以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县级财政补贴不低于保费的20%,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各险种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等情况具体如下:

葡萄种植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5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莲籽种植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食用菌栽培保险


每袋、筒的保险金额不超过3元,或每平方米的保险金额不超过7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10%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肉牛养殖保险


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6000元或12000元两档,由投保人自由选择;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兔养殖保险


每只兔保险金额不超过3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8%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来源:省财政厅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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