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导航菜单
 
 
新闻动态
文章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开始
作者:    发布于:2018-04-28 08:25:03    文字:【】【】【

导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为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为已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

      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注册、申报,于5月20日前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推荐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考核工作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以会议方式对企业进行集中考核和复核。

     1.考核要求:企业应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准备5-8分钟现场答辩PPT。各设区市局应准备好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分表,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省局将根据需要实地进行抽查。

     2.考核时间: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5月4日前召开复核及考核会议,并在5月10日前报送考核评分等级情况的电子件、纸件(纸件加盖公章)至省知识产权局。

     3 .先进推荐:各设区市知识局根据考核结果,推荐1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国家局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报送推荐函(加盖公章)至省知识产权局。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上述两份推荐函和企业申报和考核材料等,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优势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设区市局不得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来源:福建知识产权公众号

导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为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为已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

      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注册、申报,于5月20日前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推荐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考核工作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以会议方式对企业进行集中考核和复核。

     1.考核要求:企业应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准备5-8分钟现场答辩PPT。各设区市局应准备好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分表,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省局将根据需要实地进行抽查。

     2.考核时间: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5月4日前召开复核及考核会议,并在5月10日前报送考核评分等级情况的电子件、纸件(纸件加盖公章)至省知识产权局。

     3 .先进推荐:各设区市知识局根据考核结果,推荐1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国家局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报送推荐函(加盖公章)至省知识产权局。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上述两份推荐函和企业申报和考核材料等,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优势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设区市局不得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来源:福建知识产权公众号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7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