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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4-16 17:21:59    文字:【】【】【

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经信函装备〔2018〕29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组织编制了《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现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共计157项,其中设区市属单位项目由各所属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管理;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管理。各主管单位应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做好项目分类指导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等四种项目类型。各主管单位应根据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


三、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入选项目原则上是省级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同时也作为本年度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对象。地方配套政策对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经信函装备〔2018〕29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组织编制了《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现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共计157项,其中设区市属单位项目由各所属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管理;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管理。各主管单位应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做好项目分类指导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等四种项目类型。各主管单位应根据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


三、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入选项目原则上是省级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同时也作为本年度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对象。地方配套政策对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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