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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实施2018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2-09 12:17:41    文字:【】【】【

自2017年6月起,我委实施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举措,安排工业增加值奖励、技改投资奖励、工业用电奖励资金共计10780万元,其中各设区市获得正向激励奖金的情况具体为:福州市1350万元,漳州市2460万元,泉州市1330万元,莆田市2630万元,龙岩市950万元,三明市380万元,南平市1400万元,宁德市280万元。该举措出台后地抓工业稳增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146.85亿元,增长8%,增速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总量超年度任务(11900亿元)近250亿元,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是近几年来完成目标任务最好的一年。

为实现2018年一季度良好开局,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近日,我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2018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的通知》,决定加大力度,对第一季度全省工业增加值和工业用电量完成情况实施正向激励:对完成第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序时进度22%及以上,且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可比增速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1100万元、800万元和600万元;对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7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及时统筹使用奖励资金,切实发挥资金积极效应。


自2017年6月起,我委实施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举措,安排工业增加值奖励、技改投资奖励、工业用电奖励资金共计10780万元,其中各设区市获得正向激励奖金的情况具体为:福州市1350万元,漳州市2460万元,泉州市1330万元,莆田市2630万元,龙岩市950万元,三明市380万元,南平市1400万元,宁德市280万元。该举措出台后地抓工业稳增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146.85亿元,增长8%,增速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总量超年度任务(11900亿元)近250亿元,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是近几年来完成目标任务最好的一年。

为实现2018年一季度良好开局,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近日,我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2018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的通知》,决定加大力度,对第一季度全省工业增加值和工业用电量完成情况实施正向激励:对完成第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序时进度22%及以上,且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可比增速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1100万元、800万元和600万元;对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7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及时统筹使用奖励资金,切实发挥资金积极效应。


(来源: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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