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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八闽行宣贯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2-13 15:03:11    文字:【】【】【

12日12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国家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部署,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新促进法”)的宣贯工作,新促进法八闽行宣贯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举办。

本次活动由福建省经信委主办、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国家工信部有关领导;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省人大财经委、民建福建省委、省法制办、省工商联等单位领导;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负责同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代表共140多人出席活动。


活动上,省经信委郭学军副主任发表讲话并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要看到中小企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要把握新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历史机遇,让广大中小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找准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落实新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并利用“政企直通车”作为反映企业问题、解决企业诉求的主要渠道,用好用足平台,帮助企业持续提升竞争能力;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主业,通过技术创新做精、做强,成为行业的“隐形冠军”或“单项冠军”。


今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及时出台,积极回应了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呼声,为推动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坚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提供了政策支撑。活动特别邀请了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张海鹰处长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详细的解读,让出席人员深入了解新促进法修订的主要背景、主要变化、重点亮点和法律条文的内涵。随着新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法律修订的“红利”不断释放,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活力、新动能,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发扬工匠精神,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水平,为我省工业稳增长、促转型提供新动能。今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审核推荐、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审核并公示后,认定福州靠谱网络有限公司等224家企业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6家单位为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本次活动邀请了36家省“专精特新”企业代表和6家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代表参加授牌表彰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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